国际电子商情获悉,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 (USITC) 周三表示,已经依据337条款开始对苹果公司展开调查,以厘清其手机、平板、手表及笔记本电脑设备产品侵害日本消费电子公司Maxell多项专利的指控是否成立。若调查最终认定苹果侵权,涉及产品将在美国市场被禁止销售及进口...
美东时间8月19日,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(USITC)宣布,正在对苹果设备侵犯日本消费电子公司Maxell多项专利的指控展开调查。
在此之前,日商Maxell已经对苹果提起了多起专利诉讼。
7月17日,该公司还向USITC提出了申诉。在申诉书中,Maxell要求USITC同时发布限制性排除命令和禁制令,两项命令若得到执行,除了涉及侵权的产品将在美国市场被禁售外,苹果也无法将这些产品进口到美国。
8月19日,USITC宣布正式受理Maxell提交的申诉,并在公告中表示,将正开始针对苹果设备是否涉嫌侵权Maxell专利指控展开调查。
“特此通知,Maxell已于2020年7月17日根据修订后的1930年关税法案第337条向ITC提出申诉。申诉中指控苹果违反了第337条规定,理由是:某些移动电子设备侵犯了美国多项专利但仍在美国境内销售。”ITC在一则公告写道,并表示“苹果品牌销售的移动设备、平板电脑、智能手表和笔记本电脑”都在调查范围之内。
据了解,Maxell宣称苹果的设备侵犯了其10多项专利,涉及步行导航、无线通信和密码解锁的专利。第一起诉讼是在2019年提起的,第二起诉讼发生在2020年。这两项诉讼仍在进行中。今年6月,一名法官批准了一项远程审查苹果源代码的特别命令。
USITC的首席行政法法官将把案件交给该机构的一名行政法法官(ALJ),后者将安排并举行证据听证会。行政法院将初步就此案是否违反第337条作出初步裁定,这一过程及结果都须经过ITC审查。
据悉,美国关税法337条款赋予USITC拒绝一切侵犯美国知识产权的产品进入美国的权利,是美国重要的贸易保护手段之一。因此,如若诉讼最终由起诉方胜诉,ITC将有权力依照第337条案例发出补救命令,该命令在发出后60天内将成为最后的补救命令,除非在这60天内美国贸易代表因政策原因不予批准。
因此,若调查认定被诉方侵权,届时ITC将依照337条款发布“补救命令”以排除命令和禁制令,阻止侵权产品在美国销售以及禁止进口。
目前,该机构尚未宣布何时将对调查做出最终裁决,将在调查开始后45天内,用最短的时间内对调查做出最终决定。